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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南充日报》记者张义成 1月28日,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,从下月起,凡未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企业从事CNG气瓶安装工作,最高将被罚款20万元。 为杜绝超期未检的车载CNG气瓶上路,我市质监部门采取派人驻扎充气站进行监控、上路巡查等方式,有效“打压”了未检气瓶的生存空间。但由于多种原因,个别CNG充气站仍然存在着加“人情气”的现象,致使一些未检气瓶“逍遥法外”。 “从2006年12月1日起,全省将对所有的CNG汽车制造、改装企业实施压力容器安装许可。”据南充质量技术监督局一位负责人介绍,只有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单位,才能从事CNG气瓶安装工作。从今年2月份起,凡未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企业从事CNG气瓶安装工作,将被处5万元到20万元的高额罚款。 “新政策对认证只许‘一证一点’,通过许可的改装企业并不能在外设立任何改装点。”这位负责人同时强调,车主使用未经检
验或超期的气瓶,将被处以2000元到2万元的罚款。